(刘晓磊;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矿)
国有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,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强国的可靠保证,是党执政重要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。“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,必须一以贯之”。企业党的各级组织要认真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,把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推动企业发展经济的“根”和“魂”,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,始终将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引领;要立足企业发展实际、现实需要,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带动、支部履责、企业各级党组织全力配合的良好局面,真正做到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”;要努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,将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、纳入企业经营规划,不断延伸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触角,努力为企业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;要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,努力做好强党性、铸忠诚工作,自觉听党话、跟党走,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经受住洗礼和考验;要坚定理想信念教育,引导、警示广大党员干部,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,始终做到心存敬畏、用权为民,不断提升对抗腐败的自我保护能力;要强化理论武装,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,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,以政治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定,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行动上的清醒;要严肃企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生活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自觉做到对党忠诚、为国尽责、为民服务,自觉做一个党的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捍卫者。